关于印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统一全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表决、公告等工作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