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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3 13:45:22来源:浏览量:4646

各县(市)、区和建三江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结合冬季气候特点,现就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指导检查。各物业主管部门要把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日常指导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落实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进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对于改善小区生活环境,推动绿色社区、智慧社区和海绵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垃圾分类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制度、责任管理人等制度措施,实行专人专职专责,定期对管理人员、保洁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管理技能、操作规范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确保分类收集容器齐全、配置颜色和标志符合相关标准,维护好垃圾收集点和容器的卫生,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牌,内容涵盖各类垃圾投放的操作方法,引导业主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实现有效管理。进入冬季降雪增多,要加强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周边的积雪清理工作,方便业主投放垃圾,以免清雪不及时造成垃圾散落在容器外投放到垃圾点以外的地方,影响小区环境卫生。

  3、扩大宣传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要与街道、社区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工作,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温馨提示、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向业主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争取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小区居民文明生活方式养成,营造良好氛围。

  附:1、佳木斯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标准

      2、佳木斯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

  佳木斯市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保障中心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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