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建三江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高温炎热,降水少、蒸发大,天干物燥,燃点降低,极易形成大面积火灾。为了预防和减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安全措施, 切实消除住宅小区火灾隐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佳安办发〔2021)3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一、工作任务
(一)各县(市)、区和建三江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重点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和以“清楼道、清厨房、清阳台”“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三关”活动,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突出安全隐患。
(二)各县(市)、区和建三江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
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火灾隐患问题,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消防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各物业企业项目经理必须掌握火灾紧急事故处置程序流程,加强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各县(市)、区和建三江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提升消防服务水平,定期对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保养,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各县(市)、区和建三江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重要节点,要重点宣传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知识。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
各县(市)、区和建三江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工作,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和建三江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物业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采取有力安全保障措施,保障住宅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开展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因部署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对自检自查做虚工、图形式、走过场,引发事故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从严从重处罚,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佳木斯市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保障中心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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