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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2 14:49:59来源:浏览量:434

佳物组办发[2019]1

 

关于转发《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印发<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黑建函[2019]43号文件精神,立即制定符合各区实际的工作方案,落实好属地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启动辖区2019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佳政办规【201829号)文件精神,为《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积累经验,力促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为做好今年整治的有关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41日—530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整改报告,于515日前报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

(二)集中检查阶段(620日—719日)。各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所报自查整改报告,对辖区内所有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检查结果和各企业自查整改报告于719日前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720日—819日)。市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着重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督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给予计入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不良记录,项目经理人计入不良从业记录;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通报,对先进经验做法进行表彰和推广;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实建立物业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二、保障措施

为确保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物业服务市场的同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业党的建设。按照党建引领的原则,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红色物业议事厅”,成立红色物业党组织,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统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为轴心、物业服务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助力、红色物业党组织为支撑的多元化治理模式,打造红色物业服务联盟,形成党组织把方向、党员起作用、多方广泛参与的社区基层治理工作新格局,便于及时协调解决有关矛盾问题。

(二)实行物业管理两级考核制。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市住房保障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区物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考核标准,指导、监督、检查区物业主管部门开展考核工作;属地政府应会同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区物业管理考核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考核工作。

(三)推进实施老旧小区维修改造。以“三供一业”住宅小区为重点,对资金渠道已经落实的小区实施综合改造,推进物业管理区域的优化整合,促进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推进辖区内“弃管楼”数量全面“减存控增”,进一步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持实施小区单项改造工作力度。提高资金申请效率,为业主解决实际问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实施小区单项改造。促进物业企业和业主的互利共赢。

(四)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市住房保障局会同物业管理协会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将企业的良好和不良记录在佳木斯物业网(www.jmswuye.com)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将信用档案与参与投标和项目创优等工作挂钩,引导企业诚信自律、依法经营。

(五)完善推进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司法局指导下,全面招募物业管理兼职人民调解员,通过培训发放人民调解员证书,促进我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范化,推动纠纷多元化化解,建立调委会工作日值班制度,依法解答、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建立矛盾纠纷快速通畅化解机制。

(六)召开专题座谈会。准确把握物业服务市场存在问题。召开不同层次、针对不同专题内容的座谈会,调查了解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为《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提供支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有针对性地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七)举办物业管理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陆续开展几次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工作实务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推动物业管理第三方评估试点工作,补齐市场主体短板,指导我市完善第三方评估监测制度化、规范化,体现物业管理专业评估价值,为有效解决矛盾提供专业支持。

(八)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通过发布稿件、合办专栏、纪实专访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先进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调动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物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局长为副组长,物业主管部门、房产监察部门和各区住建部门、城管部门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力求实效,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做好整治工作。

 

 

    附:关于印发<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

整治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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