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全市物业管理评标工作需要,全面优化全市评标专家资源,进一步提高专家评标质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佳木斯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及评标委员会管理暂行规定》及我市物业服务市场发展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资格条件
大专院校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具有工程、经济、财务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行业有关人员需具有工程、经济、财务类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有佳木斯市常住户口,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从事专家活动的时间;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相关材料递交到佳木斯市杏林路612号市物业办三楼行业监管科。
四、专家资格认定
通过专家资格认定的人员,统一公示公布。
联 系 人:赵 丽
联系电话:8651190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