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业办在市纪委的指导下为深入开展物业管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损害业主合法权益问题,目前正式印发了《全市创建“群众满意物业服务企业”活动工作方案》。据市物业办主任张路介绍说,本次活动的方式增加了群众参与度,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单,征求业主对小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召开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意见,使企业特提高物业服务意识和管理质量。为增加评比的权威性,活动根据考核得分、业主评测和行风监督员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创建“群众满意物业服务企业”先进单位,并在行业进行通报,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排名靠后的企业将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的,根据情节将分别予以责令改正、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暂停换发资质证书、禁止承接新项目、以及清出市场项目等惩戒措施。市物业办同时按照《黑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规定,在资质证书上授予相应等级标准,直接与项目承接活动挂钩。通过活动,力促我市物业管理全面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