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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公开“晒账单”
发布日期:2013-05-21 19:56:21来源:浏览量:474

    本报讯(记者 张广新)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强化业主对物业收费的监督,记者16日从市物价局、市物业办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公示,使物业服务收费公开、透明。

  据了解,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和其他涉及向业主收取的费用,要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水、电、燃气、热、电信、邮政、有线电视等费用的,需要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委托事项的有关证明在收费场所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要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住宅物业服务费收支的实际履行情况。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费收支情况,将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支表、收支清单、收费手册、网络查询等方式予以对外公开。

  业主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的咨询或者提出的疑问,物业服务企业要向业主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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