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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14家物业企业接受集体约谈
发布日期:2013-07-17 14:08:36来源:浏览量:456

 

    近年来,随着城市小区的增多,小区物业管理已经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按照全市物业管理纠风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市物业办针对物业服务收费质价不符问题、装修保证金返还不及时问题、电梯管理上经常出现停梯问题,17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局、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物业办在全市110家物业企业中首批召集了14家物业企业,以集体约谈会的形式,指出了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责令企业做出限时整改。
    首批约谈会共有杏林湾、英伦尚城等小区的管理单位共14家企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收费标准未核准、未备案;单方协议确定收费价格;服务内容、标准未公示、小区电梯管理问题频发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日常管理与服务的质价不符,投诉日趋增多。
    在业主入住前,物业企业在未到市物价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履行物业收费申报、核准程序,擅自制订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利用进户期间的有利条件与业主签定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单方意愿”的物业服务合同,并进行收费,群众反映强烈。
    个别物业企业突破《佳木斯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规定,擅自制订高于我市住宅等级标准及价格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严重影响了我市正常的住宅物业等级服务收费管理秩序。而且个别项目存在擅自承接、挂靠经营、整体转包等经营问题,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政策法规不明白等严重的管理问题。有的企业擅自减少人员配备,随意降低服务标准。
    在装修管理服务中,物业部门指定装修、吊装队伍,强制收取服务费,擅自设定罚款项目及标准,违规收取门禁卡、电梯卡等费用。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物业企业当场介绍了小区现行收费标准,并对业主提出的质疑进行陈诉。市物价局对各物业企业下达了提醒告戒书,责令企业认真进行自查,并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限时整改。而且14家物业企业当场签定了整改承诺书。
我市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约谈会的召开将促进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进一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政策,对于推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质价相符、推进物业管理行风建设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约谈会后将全面跟踪督办、限时解决,全面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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