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上午,市物业办组织四区物业办针对12家问题企业召开了物业管理集中约谈会,各区物业办分别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约谈和告诫、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陈佳丰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参加约谈会的共计12家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集体信访、集中信访的共性问题大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率降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有效投诉剧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流失严重;装修管理不到位,个别企业野蛮管理问题严重。市物业办针对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一是等级收费标准的核定和备案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主动整改,按照佳木斯市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到区物业办履行申报核准程序;二是针对项目承接与管理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人员配置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备等问题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加以整改;三是针对小区装修管理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巡查,针对违规问题,履行告知、制止、报告义务,严禁采取过激行为要挟业主;四是在服务中的“强买强卖”、“强制断水”、“违规断电”、“强制收费”等问题要立即纠正,约谈后,一经查实,将在公共媒介予以曝光,行业主管部门将严肃处理。整改期限内经区物业办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市物业办将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视违规情况进行处理,轻者给予警告、资质降低,重者撤销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并将整改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