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新华名苑C楼1单元更换电梯曳引机工程已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共计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佳木斯市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保障中心,联系电话:6715190。
佳木斯市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保障中心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