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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业办对2017年老旧楼房维修工作进行踏查
发布日期:2017-03-22 11:48:27来源:浏览量:444

 

近日,市物业办业务指导科对我市今年老旧楼房应急维修计划拟定情况深入各区进行实地踏查。2017年在总结2016年老旧小区维修工作取得成绩和经验基础上,市物业办制定了《佳木斯市2017年老旧楼房维修和资金筹措的实施方案》,资金筹措继续执行2016年政策,暨由市财政出资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出资构成,市财政出资7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出资30%。以2002年底为界限进行划定,2002年以前的老旧楼房列入政府补贴范畴。2003年1月之后交付使用的住宅,老楼维修工作由业主通过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政府不负责予以补贴。目前该方案正在履行文件核发程序;同时市物业办组织区物业办正在针对辖区内老旧楼房维修工作进行排查摸底,指导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细化全市120栋的维修项目和维修任务指标,做好维修项目的采集、核定相关维修项目的准备工作,为下一步组织召开业主会议、公示维修项目、收集和补缴业主维修资金工作做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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