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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9 11:18:24来源:浏览量:442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安全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委会(办)关于开展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大检查“回头看”紧急通知的精神和《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预防和遏制全市物业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针对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部署,结合物业服务中的安全管理重点及存在的不足,就加强管理和“回头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落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专题部署,全面排查隐患
各主管部门要尽快召开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参与排查治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全面进行维护管理;对居民楼梯间、地下车库消防通道内堆积杂物等不畅通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尤其要对高层住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高层电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排查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隐患底册,并由排查对象签字确认,存档备查,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行“楼长”制度。
三、加强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各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服务工作站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橱窗、板报等媒介开展《消防法》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广范进行案例、图片和视频宣传,强化视觉效应,让人们从惨痛的悲剧中吸取教训;宣传住宅小区火灾危险性,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示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危害和防范措施,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演练,提高实际技能
各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结合在一起,当前,能严格按照要求坚持做好消防演练的企业还不是很多,有些员工及业主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和技能的掌握还知之甚少,因此各物业办要进一步强调开展消防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企业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尤其是高层住宅管理单位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通过演练增强员工及居民的消防意识,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火灾发生后的救人及灭火程序、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提高物业公司各专业组织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检验楼内的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性能;提高高层住户的火场灭火、逃生、自救能力。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
五、加强检查,强化督办整改
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各项目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此项工作我们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县市区物业办于每月的20日前将当月的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报送,市物业办将随时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办、抽查,并把此项工作列入行业诚信考核中,对组织和整改不力的单位我们将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79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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