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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防控组应对新型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21-01-21 13:49:55来源:浏览量:541
物业防控组应对新型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住建局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新的部署和“管行业必须管疫情”的要求,压紧压实物业行业疫情防控责任,结合我市物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冬春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安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聚焦“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重点,依法科学有序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坚决抵制疫情蔓延扩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物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弘、孙清鹏
   副组长:衣波、沈春虹、张力军、唐跃维
   成员:物业与维修基金监管科、房屋建设监管科、物业办、维修资金中心、各区政府物业主管部门
   三、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落实物业行业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反弹。努力减少疫情对我市物业行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控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加强物业小区疫情防控管理。以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开展工作。
   1、各地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积极配合街道社区,严格落实“四早”、“四必”、“四集中”等管控措施,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摸排登记,严格人员车辆管控、健康码核查和体温监测等工作,发现疫情信息及时向当地街道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告。  
   2、各地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定期对楼梯间及楼梯扶手、电梯间及电梯开关、大堂、垃圾桶、门开关及把手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处理,垃圾收集容器要进行密闭保护,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恢复设置专门垃圾容器用于废弃口罩收集,引导业主规范投放,强化公共区域的通风工作,确保空气流通。
   3、各地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4、各地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从业人员自我防护。工作中要佩戴符合防控要求的口罩,凡接触到生活垃圾的保洁员工应佩戴橡胶手套;督促员工加强个人防护。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排查(表格附后),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5、各地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通过企业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加大疫情宣传力度,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
 
   附件:1、物业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2、物业企业从业人员来(返)佳报备表

 
附件1物业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doc
313691b3f362b550f6af89e3b90fa255.doc (31.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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