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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28 15:53:44来源:浏览量:405

 

各物业服务企业: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第15号台风“布拉万”登陆后减弱为低气压影响,我市从28日夜间到30日白天自西向东将出现一次较大降雨天气过程,过程量可达大到暴雨,局部地区有暴雨,主要降水时段将集中在29日白天到夜间。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工作,现就物业管理区防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所服务的物业小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小区用水、用电、防汛防涝设施、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发电设施及其他设备、雨水管道等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对空调外机、广告牌、太阳能热水器及阳台放置的物品等强降雨来临可能造成险情的设施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强降雨来临时的安全。
  二、强降雨开始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后,各物业管理处必须正式启动防灾预案,安排人员值班,领导带班,对水、电等可能影响防灾、减灾的设备进行检修,并准备好备品备件;对低洼地域的排水设施进行疏通,确保强降雨到来时排水顺畅。
三、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暴雨来临前对各高层楼宇的抽水泵等排水设备进行试运行,确保紧急排洪时能正常运转。对于有地下停车场(库)的物业管理区域应备好足够的沙袋等挡水设施设备,避免强降雨来临时地下停车场(库)漫水;遇到地下停车场(库)漫水的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将车辆转移至安全地带。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在防汛期间加强值班,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做好防汛抗内涝工作,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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