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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创建业主满意物业服务企业和信用等级评定考评迎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5 09:17:51来源:浏览量:369

 

各县(市)房产局物业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全市创建“群众满意物业服务企业”活动工作方案》和《佳木斯市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为做好考评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本次考评工作由市诚信办、市物业办、市诚信协会、市房地产协会共同组成的六人专家组,组织实施考评打分工作,本次考评结果是创建满意物业服务企业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考评工作以下发的方案为主要内容,同时下发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
2、考评方式以区域考核为主,按照向阳区、前进区、郊 区、东风区的顺序考核,先对项目进行考核后去企业查看有关档案资料。外县市考核工作由外县市组织实施初评,申请创建满意物业服务企业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提交市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组核准。
3、考核时间自910日开始,请物业项目在向阳区范围内的企业做好考核迎检工作。为了使创建和评定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各企业必须通过小区LED屏、宣传栏和条幅等媒介,打出“积极创建业主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等标语口号。
4、本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结果为AAAAAAB四个档级,AAAAA企业将是新建项目招标投标的准入门槛。取得“业主满意物业服务企业”称号的将享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各类优惠政策。
望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努力,做好相关的迎检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促进业主物业管理满意率的全面提升。
 
 
 
 
 
                      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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