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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6 10:15:13来源:浏览量:383

 

各物业服务企业:
依据市政府、市住房保障局关于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保证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就十八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位。
二、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产安全、防火安全等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现象发生。
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四、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对防火设施设备的专项巡检,及时杜绝隐患,保证防火设施设备完好并处于待运行状态,并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做好业主投诉的接待和处理工作。接到业主反映的问题务必及时到现场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问题需要向业主解释清楚,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解决;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的维修,需要向业主进行说明,并尽力帮助业主协调相关单位。
六、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将信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群访事件,确保物业小区安全稳定。
七、在此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或事故要及时上报我办,不得虚报瞒报,违者严厉追究企业法人和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八、各企业责任人在十八大召开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做到24小时开机,以便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市物业办将随时抽查,出现问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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