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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物业管理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3-07-03 07:53:23来源:浏览量:417

 

为确保全市物业服务区域内防汛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及时妥善预防和处置出现的汛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加强防范、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科学调度的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汛,确保市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度汛,维护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涛
副组长:马胜春  张 路
成 员:物业办全体工作人员及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在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防汛工作,接受市政府防汛预案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
2、市物业办成立相应防汛抢险工作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具体组织市区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成立突击抢险队,承担辖区服务区域内的抢险、抢修责任。
3、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相关岗位要责任到人,实行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
三、防汛重点
(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构建物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组织有关人员对区域所有排水管道、窨井进行检查和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对区域内业主的空调外机、雨棚、高空悬挂物等进行统计,以电话或通知单的形式告知业主对存在隐患的部位进行加固或拆除。
(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所有排水、排污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保养,确保完好通畅。重点检查地下室(含地下车库和设备房)设备、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排查地下室的排水管是否通畅,以及与市政管道连接部分的截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地下室车行道出、入口的截水沟是否满足排水要求。
(四)加强对防汛应急救灾物资贮备及管理。在汛期来临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防汛的物资贮备工作,包括应急沙包、挡水板、移动排涝设备、应急照明设备、维修应急物资、雨具、工具等防汛救灾物资。
(五)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处理业主投诉。汛期各单位要对外公布值班电话,物业服务企业要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落实专人负责接待业主的报修与投诉。接到求助报告后,相关责任人应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遇到本管辖区域内大面积积水时,相关责任单位应迅速到现场,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排除险情,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四、防汛应急预案启动
重大灾情发生时,当地政府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启动本应急预案。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赶到指定位置待命,第一时间在手机、网络上发布消息,部署物业服务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未在或有特殊情况时,按相应职务自动替补,领导小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岗。
五、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接到险情通知要及时报告。
(二)指挥人员处置汛情要周密部署,指挥得力,处理问题果断。
(三)汛情通知下达后,抢险救灾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听从命令,服从指挥。不得各行其是,有令不行。
(四)汛情应急处置人员要按职责分工,坚守岗位,严防死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五)对知险不报,延误时间,发现有险情无故不到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市物业办应急抢险组织机构
组 长:张 路
副组长:孙清鹏 周 岩 李相森 刘 贺 张维时及物业办总支所属支部的党员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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