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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百利物业等三家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03-05 10:51:38来源:浏览量:489

 

向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百利物业等三家物业服务企业
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市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因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处置不力损害了业主的利益,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负责金三角花园小区的百利物业公司,在处理和解决百姓指出的小区管理问题上态度蛮横、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在我市举办的2013年行风评议大会现场,评议代表提出了该小区的相关问题,央视记者给予了采访和报道(节目已于元月19日播出),当业主直接向其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指出问题时,该企业工作人员并没有给予耐心的解释,面对采访镜头也未认真答复,小区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多次被媒体通报,给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形象造成极坏影响。
2、负责馨泰家园小区的馨泰物业公司,春节前夕突然向市物业办提出退出申请,不履行正常退出程序,后经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协调,企业虽承诺履行退出程序但未实际履行企业退出管理前的管理义务,导致小区内垃圾堆积,业主意见较大。同时,对于超收业主的物业服务收费无明确退还意见。经主管部门协调,该企业处理态度消极,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多次协调、督促整改,均无明显效果,给业主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3、负责托管22号楼的新兴国泰物业公司,在大年三十处理该楼一楼下水管道临时将管线改道楼梯间问题上虽积极履行职责,但是针对一楼业主直接把管线从卫生间接入走廊走明管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考虑不周,后因私自接出来的明管被人为破坏,导致污水横流,被业主发至佳木斯吧后,被众多网友关注。同时,新兴国泰物业公司在大年初二发现该问题后,因各种理由未对楼道内跑水和污冰给予及时处理,给百姓生活带来不便。
上述三起事件中,百利物业公司和馨泰物业公司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无视业主利益,消极管理、法律意识淡薄;新兴国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对问题重视程度不够。
鉴于以上情况,向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对佳木斯市百利物业公司、馨泰物业公司、新兴国泰物业公司三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提请市住房保障局撤销佳木斯市百利物业公司和佳木斯市馨泰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提请市住房保障局对佳木斯市新兴国泰物业公司黄牌警告。希望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处理问题要从业主根本利益出发、从物业管理行业大局出发,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做好各物业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向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3
 
 
抄报: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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