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物业办、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佳木斯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全市资质已超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集中清理检查。佳木斯隆志达物业有限公司等34家资质已到期和超期企业予以限期申报(具体名单见附表)。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全市物业管理市场整治活动为契机,严格遵守政策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和谐社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限期申报的物业服务企业,于2016年8月15日前按照资质申报程序申报资质等级核定,逾期不申报的将予以注销资质。
今后,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资质申报时限和程序要求,在资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申请核发新资质证书。
附件:资质已超期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