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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25 14:58:43来源:浏览量:450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活动, 2016年5月至9月末,全市开展了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拟依法注销11家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单附后),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起5日内,将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提交市物业办,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市物业办将依照程序提请市住房保障局予以注销。 
     联系电话: 8651190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附:拟注销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1、佳木斯建鑫物业有限公司
2、佳木斯广厦物业有限公司
3、佳木斯友谊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4、佳木斯煜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佳木斯富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佳木斯兴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佳木斯建国新村物业有限公司
8、富锦市康达物业有限公司
9、汤原县恒信物业服务中心
10、汤原县宏大物业有限公司
11、桦南县宏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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