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遴选)公务员
为推进干部合理流动,优化干部成长路径,佳木斯市委、市政府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遴选)公务员。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诚邀全省广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公开选调(遴选)公务员工作,共同努力促进佳木斯住房保障事业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一、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公开选调(遴选)岗位需求
选调科室 | 选调 岗位数 | 职务层次 | 职位简介 | 职位代码 | 政治 面貌 | 性别 | 学历 | |
领导 职务 | 非领导 职务 | |||||||
房屋征收与保障科 | 1 | 乡科级副职 | | 负责房屋征收、公租房建设和棚改督查指导工作 | 23080060 | 不限 | 不限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 1 | | 科员 |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推进住宅产业化等工作 | 23080061 | 不限 | 不限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房屋建设监管科 | 1 | 乡科级副职 | | 负责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房屋交易监管工作 | 23080062 | 不限 | 不限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物业与维修资金监管科 | 1 | 乡科级副职 | | 负责物业和维修资金指导监督等工作 | 23080063 | 不限 | 不限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二、公开选调(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省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参公管理机关(单位)中通过公务员考录、军转安置及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全省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科级干部;
以上选调(遴选)范围不包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品行、较高的业务素质、突出的工作实绩、良好的群众基础;
2.具有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方式下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申报副科级岗位的人员可放宽到37周岁;
4.申报乡科级副职岗位:现职机关公务员的需任副科级或任科员3年以上(不含试用期);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任副科级2年以上,工作年限满5年(不含试用期);
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按周年计算;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遴选)职位的具体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选调(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6日至7月25日。
2.公开选调(遴选)程序详见佳木斯先锋网(http://www.jmsdj.gov.cn/)上发布的公告。
3.政策保障。为解决后顾之忧,选调到我市工作后其配偶[或未婚夫(妻)]如在异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同等条件考虑在我市适当安排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454—8606399,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1394548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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