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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新城4#48#楼 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9 10:21:17来源:浏览量:66

维修资金使用项目长安新城4#48#楼屋面防水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已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共计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佳木斯市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保障中心,联系电话:6715190。  

 

 

           佳木斯市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保障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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