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改造老旧小区106个 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出部署,又在6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7年底,住建部在厦门、广州等15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截至2018年12月,试点城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06个,惠及5.9万户居民,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通知》内容 按“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方式统筹推进试点探索
住建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开展的工作:一是摸排全国城镇老旧小区基本情况;二是指导地方因地制宜提出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和标准;三是部署各地自下而上,合理确定2019年改造计划;四是推动地方创新改造方式和资金筹措机制等。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方式统筹推进,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落实《通知》布置 指导各地扎实开展试点探索 重点做好以下5项工作
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扎实开展试点探索,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积累经验。
一是抓紧摸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类型、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和对象范围。
二是按“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原则,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三是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
四是顺应群众意愿,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
五是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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