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业务科。
承担物业管理行业与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
(二)物业管理科。
承担全市物业行业的信用考核、矛盾调处、招投标等服务工作;负责物业行业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拟订全市物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智慧物业的推广工作。
(三)维修资金归集核算科。
承担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核算、查询等工作;负责界定市区内房屋缴存维修资金范围。
(四)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科。
承担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工作。
(五)老旧小区改造科。
承担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行政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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